唱歌是不可能唱歌的。
打死也不可能唱歌的。
这是一名顶级作家的职业操守!
边斜根本不用说话,脸上写着的拒绝已经足够明确。拉拢程白卖惨不成,他果断换了策略,开始diss活动流程,坚称这是临时想出来的,自己不认。
但主持人也不是吃素的。
他也是先前才接到了助理那边的通知,一定要边斜上台唱这歌。不过他眼珠一转,瞅了坐在第一排的自家老板一眼,坏心思也冒了上来。
本来就是相当于年会嘛。
能玩儿多大玩儿多大。
在这种场合就算把自家老板架上去,老板也是不能生气不能记仇的,毕竟年会的目的就在于联络大家的感情。
所以……
主持人咳嗽了几声,笑了一笑:“这样吧,也不能光表演节目,什么奖励都没有。我想边先生心里面一定有一个特别怨念的人,不如设置这样一个奖励——您上来完成表演后,可以拥有一个全场挑人提出一个要求的而对方必须完成的特权。大家觉得怎么样?”
场上大多都是跟着起哄,熟识边斜的就没几个,也根本不觉得就算边斜得到这样的特权,会向自己提要求。
火烧不到自己这里。
那当然还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主持人一说就恨不能双手双脚都举起来赞成。
但与此同时,第一排和第二排都有人瞬间紧绷了身体,生出几分如坐针毡的感觉来。
边斜多敏锐的人?
几乎在主持人话出口的瞬间就注意到了某几人忽然僵硬的身体,包括身边某个先前还一脸无辜说忽然想要听他唱这首歌的某个女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
好像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他心里面考虑了一下,但还没考虑出个所以然来,就被周围人强行架到了台上去,另一只话筒也直接塞进了他的手里。
刷拉拉——
台下数十台手机立刻举了起来对准他,笑声一片连着一片。
边斜两手握着话筒,笔直笔直地站在台上,自觉像是站在一口立起来的棺材里,只抬起头来看着那些举起手机的人,幽幽地道:“你们都是律师,学过侵权法的吧?”
所有人:……
妈的这是什么牲口!
关键时候跟他们说《侵权法》,说好的作家人设呢?!
无数已经举起来的手机在漫天飞的白眼之中放了下去,还没来得及举起来的那些更是一口气梗住,想冲上去把已经站到台上的边斜暴打一顿。
主持人显然也没想到竟然请上来一位狼人,见状咳嗽了一声,道:“这首歌最近传唱度还挺高的,边先生多少会一点吧?如果记不清歌词的话,可以先查一下,对着唱也行。”
明面上基本看不到有人举着手机准备拍视频了,看上去就算唱了之后,丢脸也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变得好像不那么难以接受。
边斜心里简直天人交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