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烧的?”他问。
许知喃一顿,不好意思,一旁林清野在他对面懒洋洋地坐下来,指尖捏着杯水:“我烧的。”
林冠承本意是想借此夸夸许知喃,没想到竟然是林清野烧的,顿时吃惊,吃惊过头还笑出了声,诧异问:“你烧的?”
林清野扬眉:“嗯,试试?”
“那是得试试。”
林冠承拿筷子夹了一个,底下用手兜着,一口咬下去立马有肉汁和油渗出来,糯米饭上也包裹着浓浓的牛肉和酱汁味,很好吃。
林冠承白手起家,从前也只是个农村里出来的穷小子。
只不过后来事业蒸蒸日上,掌握的金钱权力越发多,生活起居出行也都被佣人和助理安排得妥妥帖帖,精致健康昂贵。
他都不记得自己已经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子的味道了。
也再次明白了他对自己这个儿子到底有多不了解。
他的确和大多数的富家小孩儿完全不一样,生活的圈子也完全不同,林清野身边朋友基本没有一个是他生意上好友的孩子。
林清野不饿,也没动筷子,靠在沙发上问:“怎么突然过来了?”
“今天早上正好经过,想着也好久没见你了,过来看看,是不是还挺打扰你们的?”
许知喃摆摆手:“没有没有。”
林清野侧头看她一眼,她嘴角沾了烧麦的肉汁,他扯了张餐巾纸在她嘴角抹了下:“我这挺好的,你也能放心了。”
林冠承看向许知喃,笑道:“现在是放心了。”
这次过来的确是临时起意,也不好继续打扰这两孩子,吃完早点后又随便聊了会儿便起身离开。
目送林冠承离开后,许知喃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林清野倚在一旁看她,好笑问:“有这么紧张吗?”
许知喃愤愤瞪他一眼:“我都快紧张死了。”
“谁会不喜欢你。”
“……”
许知喃被他说的不好意思,鼓了鼓嘴,“谁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呀。”又问,“你要过去了吗?”
“嗯。”
林清野走回到她身边,俯下身,和她交换了一个绵长的吻,鼻尖碰了碰,“走了。”
公寓里剩下许知喃一人,她不是个会觉得冷清无聊的人,忙了会儿自己的事便去了刺青店。
只是今天腿根还是泛酸,这都几乎已经成她的日常困扰了。
从前大学时倒还好,虽然每次结束的第二天也会酸痛,可那时林清野有自己的事要忙,她也要上课,不算太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