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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封野带着燕思空去山里找封魂。
大半年未见,燕思空有些担心封魂认不出他,遥见一只巨狼款步走来,依旧是那般皮毛丰盛,高大雄武,一只青灰独目泛出凶悍危险的精光,有吐纳山河之气势,猛虎出山也不过如此。
封野站在燕思空背后,按住他的肩膀防止他后退,低笑道:“嗯?又害怕了?”
燕思空紧张地吞了吞津液:“它还记得我吗?”
“狼若认定一个人,一生不会忘。”封野拉起燕思空的手,走向了封魂。
封魂也小步跑了过来,行到俩人跟前,突然前爪扬起,整只狼站了起来。
燕思空看着面前不断攀升的庞大阴影,一动也不敢动。
封魂却两爪搭在了封野的肩膀上,用头顶在封野的胸口钻来蹭去,封野嬉笑着抱住它的大脑袋,使劲揉了揉:“魂儿,你是不是又胖了,几天没见,又吃什么好吃的了。”
封魂顶了一会儿,才放开封野,又偏过头,似乎是礼节性地蹭了一下燕思空,便就地蹲坐下来,高傲地扬着脑袋。
燕思空松了一口气,摸了摸封魂的下巴,笑道:“魂儿,你在这山里好不自在啊。”
“它有吃有喝,当然自在。”
“你说,它会不会想自己的妻儿?”
“我当初要把它留在大同,它一定要跟着我走。”封野笑了笑,“我爹说,可能在它心中,我也是它儿子,还是个不会占山不会捕食的儿子,所以要照看着我。”
燕思空噗嗤一笑。
封野捏了捏他的脸:“你笑什么,你便是它的儿媳,还不跪拜公公。”
燕思空故作严肃道:“可乱了辈分了。”
俩人相视大笑。
他们在山中随性漫步,此时正值层林渐染的秋日,第一次来凌雾山庄,也是这般时节,但今年的秋,比去年来得更早、更浓,寒意愈盛,而愈是山花斑斓,五色缤纷。
“不知何处雨,已觉此间凉……”燕思空拈起一片火红的落叶,发现这叶子生得如此标志,却也逃不过落地成泥的结局。
封野眺望远处的景山大营,心里想的却是他征战在外的封家军:“此时辽东怕已是寒风刺骨了。”
“要穿棉衣了。”燕思空淡淡一笑,“每年的这个时节,我爹都要领着将士和百姓一同上山,砍掉几里地的杂草树木,辟出一条防火线,否则这天干物燥,稍有不慎便可能惹来大火焚山。我第一次去的时候,镰刀把我的手磨出了好几个大水泡。”
他还记得十一岁那年他第一次上山,元南聿要跟他比赛,看谁砍得多,他砍了一个时辰就累得坐地不起,元南聿便趁着他休息,偷偷把自己砍得塞到他这边,就怕他难过。
小时候看似他更早慧、更懂事,其实元南聿更会体贴人心,处处为别人着想,他幼时总希望亲生父母能给他生一个弟弟,他万万想象不出,弟弟会那么、那么地好。
封野拉起他的手,翻看他的掌心,那里只有烧伤的浅浅疤痕。
燕思空下意识地蜷起了手掌,他不愿意封野看到这个“伪造”的疤:“水泡怎会留疤呢。”
“嗯,是啊,只有这烧出来的疤。”封野竟还有几分得意,突发奇想道,“对了,你把我的匕首当了,便将这个疤作为你我之间的信物吧,要不,我也去烫一个,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