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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白兰王(第1页)

“命他过来。”鱼俱罗笑着说道,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以尽快击败突厥人的计谋,而且感觉这个计谋由王君临去实施极为合适。

王君临疾奔而至,按照行军途中的军中礼节规定,一丝不苟的在马上拱手道:“末将王君临拜见大都督!”

鱼俱罗盯着一脸沉稳之色的王君临看了半响,赞赏的点了点头,后者没有因为立下绝世大功,且骤然连升四级而骄傲浮狂,这让他对王君临很满意,也对其更加高看。显然王君临能够以一已之力,带领二十来人拿下陇西城,这其中固然是因为那奇毒的功效和一些运气成分在里面,但绝非侥幸而来。

“王君临,本帅有一重任要交给你,不知你可有信心完成?”鱼俱罗说道。

王君临当即说道:“请大都督示下,末将定然会全力以赴去完成重任。”

鱼俱罗说道:“按照突厥人和吐谷浑这些游牧民族打仗习性,他们二十多万大军东征,后方两百里外必有大批牛羊群和粮草做为后勤吃食供应,本帅再给你四千人,加你本部,总计五千骑兵,由你率领走西平郡的路线,绕过水泉关,到敌后去寻找。你若是能够毁掉他们后勤大营,便又立下大功,本帅保你战后封爵。若是后勤大营难以毁去,可袭击他们运送粮草的队伍,斩断他们粮草运输线,断了突厥大军补给。嗯,走的时候带上一支鹰信。”

“末将遵命!”王君临闻言大喜,这种事情虽然危险,但在他看来,这比他过几天带麾下人马混在八万大军中,与十数万突厥大军混战要安全得多。最主要的是,他最为擅长潜伏、偷袭。之前他一个人或者带领一火斥候是这样,如今带领五千军队同样这样。

王君临接过旁边文令官递过来的令箭,调转马头向自己的部属奔去,半路上便将令箭交给武三,让他凭军令去调动另外四千骑兵。

隋军斥候队中也养有苍鹰用来送信,只是熬鹰很不容易,汉人中又多缺乏此等人才,所以信鹰的数量极少,鱼俱罗十万大军也只不过有三只信鹰,这一次让王君临带走一支,可见对王君临所担负任务期望极大。

没过多久,五千骑兵离开了大队,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鱼俱罗凝望着王君临远去的背影,心想能不能尽快击败突厥人,就看这小子了。

……

在景教波多法王奔走下,与突厥人仇恨不小的吐谷浑和西突厥联手攻打大隋雍州,按照约定,吐谷浑打头阵,但短短五天攻打金城,却让吐谷浑损失了近万人。所以,在突厥大军到来之后,吐谷浑人再也不愿意攻打金城,他们只顾着劫掠汉族百姓和财物,然后运回到他们祁连山中的老巢伏罗川和伏俟城。

吐谷浑和突厥人一样,都是部落制,劫掠财物时便是以部落为单位,剩下的这四万大军没有散开之前,统领大军的白兰王还能控制自如,可如今四散而开,化成劫匪,即使是白兰王都难以在短时间内将他们收拢到一起。

所以,在发现大隋援军到来之后,白兰王虽然派出传令兵,四处召集部署,可是足足一天时间依然过去,只召集了两万余人,另外一万多人依然各自为战,劫掠财物和人口。

事实上,能够将这两万余人这么快召集在一起,还是因为这些人都在金城郡最为富庶的平兰县城内外。只是,当白兰王刚刚将这些人聚集到一起的时候,隋军骑兵大将刘方便统领两万五千骑兵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之内。

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或者说试探,双方前队几乎同时开始发起冲锋。

很快双方骑兵相距五十步,马速提升到最快,以每秒二十米左右的速度接近,最前排的大隋骑兵无不满脸涨红,双眼圆睁握紧手中长枪,对准对面的吐从浑骑兵,跑在最前面的吐谷浑骑兵同样满脸凶悍,手中马刀挥舞,做好了最为利索的劈砍姿势。

从一百步时,双方骑兵中后排便射箭抛射,此时仍有人在试图射箭,一拨波骑弓射出的轻箭嗖嗖往来飞舞,一百多名隋国骑兵被击中,因为良好的盔甲防御,所以只有十几人跌落马下,短短距离转眼即逝。而吐谷浑骑兵则有四十多人坠下了马。

“杀!”双方骑兵在最后时刻同时爆发出嘶声力竭的一声吼叫。

轰!

两股马匹的洪流迎面对撞,无数折断的枪杆和刀刃的断片飞舞,折断声和人马碰撞连绵不绝,枪刃与铠甲摩擦的声音让人牙根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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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发酸,避让不及的马匹互相撞得骨头碎裂,一些马匹被撞得飞起,一些则带着骑手倒地,在地上拼命翻滚。

人仰马翻,鲜血四溅,士兵们的嚎叫,战马的嘶鸣,伴随着鼓角声,很快双方便完全陷了一场昏天黑地的厮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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