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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尚知县欠了几家银钱庄铺的债务后,在金水桥投河,感到内情蹊跷的天下谕去查,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但有个技术性问题,由谁去查?朝廷部院寺监中,没有哪个衙门明确是负责处理官员债务问题,或者说是负责管辖银钱庄铺事务。
以前也没有这种先例,天顺嘴说了个“有司”,却都不知道该是哪一个。徐首辅按照惯例代表大臣出列接旨,不得不问一句:“此事所属何曹,请圣上示下。”
景和天垂询道:“依徐先生所见,此事该属何曹?”
“当属刑部。”徐首辅奏对道。他看得出来,这事就是个小浑水,很容易里外不落好,而且天六百四十三章何苦如此纠结(求月票(求魔)!)明显对此中规矩不清不楚的,还是让刑部去查罢。刑部冯尚书是天亲自从浙江巡抚任上简拔入朝的,出了什么问题,天也怨不得别人。
景和天没想那么多,只觉刑部查案理所当然,便准奏道:“可。”至于其他人,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又不是什么国际民生大事,自然没有反对意见。
冯尚书心中叫苦不迭,这个事并不大,但水太浑,做好了功劳不会有,即便踩一脚泥也很不划算。
纠结之处在于,首先办事要先摸清上司心思,可现在天怎么想的让人摸不清。因为天明显不懂其中门道,随口说的要查,心里什么想法无从猜起,而且有可能随时变化。
其次,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欠债和逼债之间,谁对谁错只怕比家务事还难断。再说官债是个很普遍的现象,自己判了一个,成了判例后只怕要影响到一片。
第三。那帮放高利贷的西商也未必就是软柿,听说出自西省的彭老与西商关系密切的很,处理不好又要惹起风波。现在六百四十三章何苦如此纠结(求月票(求魔)!)他们从龙派进过打击后较为势弱。此时与彭老对抗并不是好时机。
不过冯尚书叫苦归叫苦,但推无可推。对于京师钱债纠纷案件,刑部是名义上的高裁决衙门。尚知县固然是官员,行为也很出格,但本质上仍旧是钱债纠纷,刑部不出面查,还能推到哪个衙门去?
如果李佑还担任提督五城御史。以他的能力只怕早就将京师民事案件大权独揽了,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顺水推舟的让他去头疼,可惜可惜,冯尚书接了旨意后暗暗感慨道。
朝议散了,群臣各自出宫。路上少不得谈论起今日朝会这桩知县跳金水河的奇事。朝廷中有的是精明人,稍加揣摩并互相议论佐证,便纷纷猜出了很多细节。
尚知县肯定是遭到债主强力逼债了,不然不会如此极端。官员借债的很多,但一般不会被强力逼债,如果真遭遇强力逼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债主认为失去还债能力。
庸俗的说,就是此人宦海前途无望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在任上迟迟挣不到钱,这就叫失去还债能力。
估计那尚老知县乃有功之臣。自以为升职在望,所以照着老传统借债在京师活动,等升官之后再想法还债。
但世事难测,天下之事不如意者十之**,看尚老知县那年纪,八成是让吏部考评为年老致仕了…
那可真是一道晴天霹雳。家境清贫之人彻底退出官场就意味着丧失“还债能力”,借给他钱的债主估计也着急了,所以会加紧逼债。然后尚老知县便忍无可忍、不堪其辱,愤而在朝觐天之日投河自尽。
议论到这里,众官员不禁唏嘘不已。一个有功勋的官员,却被潜规矩和商家逼到跳河,不能不生出兔死狐悲之感,物伤其类啊。
李佑出了午门,径自来到东朝房去看望尚知县,作为一起战斗过的老相识,礼节上“应当”如此。
然而老知县已经不在了,李佑向当值之人打听,却得知尚知县已经被大学士们下令送回了住处,听说他住在东城淮泗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