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莫一个人跟一大群人沟通,聊得口干舌燥,总算把事情聊完了。
天已经黑了,总不好还让来人回去,简莫便带着他们跟青阔说了一声,将部落里的空屋子收拾了几间出来,请这些人住下——当然,要收物资。
等安顿好了客人们,简莫和青阔回去的时候,顺嘴说道:“没想到那么多人想要祛疤的膏药。”
青阔:“这有什么想不到的?大家那么爱漂亮,当然不乐意身上有疤,脸上有疤就更不行了。”
简莫:“乌炯腿上就有疤,他还不想弄掉。”
青阔笑笑:“族长那种性格的人才少,要不是你跟他看对眼了,我都怀疑他要打一辈子光棍。”
简莫反驳:“怎么可能?乌炯又高又帅又能打,各方面的能力都那么强,不可能打光棍的。”
青阔:“哦,我是说他看不上别人。”
简莫摸摸下巴:“这倒是。”
求祛疤膏药的人太多了,还有人特地带了物资要给简莫当订金。
简莫看到这种情况,跟乌炯说道:“要不然我们还是跑一趟吧?那么多人想要,感觉不做这个祛疤膏药,大家还挺失望的。”
乌炯点头:“他们给的物资足够多,就算我们自己不去打猎和采集,问题也不大。”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给人做这个祛疤膏药都挺划算。
简莫跟部落里的人说了一下,麻利地收拾东西,拉上乌炯,骑上啾啾和英骜,打算去浓流部落找找喉眼珠。
那个小亚兽人能采到,他们肯定也能采到。
他们赶到浓流部落的时候,浓流部落的人早听到了消息。
浓流部落的族长倚森带人出来迎接他们:“我们都已经听说了,喉眼珠能治疗疤痕,这段时间出去采集的时候,也特地看了看。”
简莫闻言期待地问道:“那你们采到了吗?”
倚森遗憾地摇摇头:“我们这里的喉眼珠本来就不多,前段时间又采了一批用来腌肉,这几天出去找,就怎么也没找到了,可能要再找找。”
浓流部落的另一个人说道:“我们去采喉眼珠的地方都是熟悉的地方,世代都在那边采,可能要去以前没采过的地方才能找到,这个就要我们慢慢找了。”
简莫理解地点头:“确实不容易。”
倚森:“你们大老远过来辛苦了,先住下吧,明天再说。你们也尝尝我们部落的美食,其中就有喉眼珠腌的腊肉,你们看看能不能吃得惯。”
简莫拉着乌炯笑道:“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倚森:“别客气,我们部落有好些人身上都有不舒服的地方,一直盼着你过来,物资我们都准备好了。”
简莫点头:“我一定竭尽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