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面上,灯火阑珊,人流熙熙攘攘。
人多方才好行事,墨珑很是满意,转头将灵犀打量了一番,自言自语道:“索性把一套行头都置办齐了,省得麻烦。”
灵犀听得懵懵懂懂,压根没弄懂他究竟如何行事。
“你怎么不把它卖掉?”墨珑突然指向跟在她脚边的小肉球,“虽然不知晓它是什么,但它能在镜湖冰面上来去自如,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当然不行!”灵犀立时皱眉,“它是我从象庭带出来的,自然要好好待它,怎能卖掉?”
墨珑好笑道:“让它陪着你饿肚子,这也算好好待它么?”其实早就料到她舍不得小肉球,他闲话不说,拉着她逛街,直到逛到一家小店铺,买下两个一模一样的锦织钱袋,把其中一个递给灵犀。
灵犀不解:“我没钱,要钱袋有何用?”
“拿着,去装一袋小石头。”
也不让她再问,墨珑不分由说推她去,她只得依言去装了一袋子鹅卵石。钱袋拿在手中,沉甸甸的,不打开看还真以为有一袋子钱两。
灵犀虽然费解,但有点明白:“你想用它骗人?”
“不懂就别瞎说!”墨珑满意地掂了掂手中两个钱袋,一个装着金贝,一个装着鹅卵石,放入袖中揣好。
镇上有好几家成衣铺子,墨珑想都没想,就带她进了最大的那间铺子。因双影镇地处冰川之畔,自是寒冷非常,所售的衣物皆以厚重保暖为主。这家铺子所售物件十分齐全,从靴子到衣物,再到暖帽都有。
墨珑携着灵犀,阔步走入店中,掏出沉甸甸的钱袋往柜台上一放,朗声道:“给我家娘子拿件披风来,再拿双靴子,都要上好的!”
“我家娘子?!”是谁?我么?
灵犀愣住,转头疑惑地看向他。
“娘子,你逛累了,先坐下来歇会儿。”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示意她配合自己,转头又朝店家道,“店家,把你们上等的披风都拿出来,不要狐毛的。”
店家是一头牦牛精,厚厚的毛发梳理得甚是整齐,声音也浑厚,连忙叫伙计去拿披风和靴子给灵犀试穿。
“这件是雪貂皮不错。”墨珑边看灵犀试穿边点头。
店家笑道:“客官眼光真好,这件貂皮披风是昨日刚刚到的货,皮料做工都是最好的,就是价钱……贵了些。”
“不贵我还不买呢。”墨珑做财大气粗状,将自己放在柜台上的钱袋打开,露出内中的金贝,“给自家娘子花钱,可不能省。”
“那是、那是。尊夫人这般容貌,客官您好福气呀。”
店家笑道,这种舍得花钱的客官向来最受欢迎。这一整袋的金贝,莫说买一两件披风,便是买下三、四十件也足够了。
灵犀莫名其妙地试过披风,又试了靴子,一双眼睛直朝墨珑看,不知道他究竟要作什么?
墨珑这才走过来,伸臂将她搂入怀中,在她耳畔悄声道:“一会儿无论我问你什么,你都摇头。”
自从进店以来,又是娘子、又是试衣、又是试靴子,灵犀绞尽脑汁也没搞懂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正当她疑惑之时,便听见墨珑问道:“娘子,这件貂裘毛色甚好,我看着甚好,你喜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