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把孩子留在了他身边,独自搬去了单身宿舍。
有人说,把孩子留给一个瘫子,是怎么想的?
哼!无非就是想再嫁的时候没有拖累!
我不辩解,怎么觉得那是别人的事情。
我觉得,我不能带走陆晓君。
每天,看孩子几眼,给她辅导作业,是最能让陆先生感到生存意义的事情,我不能剥夺。
而且,孩子在他身边,我可以随时回来看一眼。
这天经地义,且无可厚非。
哪怕有一天我对陆先生的爱变了,这也是强制我必须回来的一个理由。
再后来,认识并嫁给了老王。
有人说,说得海都枯了石头都烂了,不还是走了一步?
可是,我有需求!
我想,在座的各位,你们有一个算一个,一定是都想歪了……
陆先生需要钱,孩子需要钱,一切都需要钱。
当然,陆先生因公致残,抚恤是有的。
但谁不想让生活更好一点呢?
当我伏在床头吞吞吐吐地把这事儿告诉陆先生的时候,他面露喜色,毫不犹豫地说道:“好事儿啊,你哭什么?”
听了我关于老王的描述,他又嘱咐了一句:“余生,是你自己的,我不多言。
“你自己想好,认清人就好……”
和老王领了证,没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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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不解,他说他好不容易又结一回婚,不操办一下对不起他以前随出去的礼。
我坚持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再婚不是我值得炫耀的事情。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在得知这家伙不忠的时候,我们的关系直接定位在了合作伙伴上。
之前虽然也是,但不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