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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代写先生(第5页)

唔,看来我想躲清闲还是不成的了。那位宋先生何许人也?仵作么?

跟着衙役头儿回身行往府衙大堂,见正中是暖阁,暖阁影壁上绘有青天红日,头顶匾书“明镜高悬”,下设公案高椅,案上文房四宝并签筒惊堂木。

暖阁左侧设一桌一椅,坐了个书吏,右侧设木架堂鼓,两边列队立着手执皂棍的衙差,万事俱备,只差一个知府大老爷。

“先跪这儿罢。”衙役头儿道了一声儿后便立到了左边第一个位置上,张成明早吓得软了,话音儿才落他就扑通一声儿跪在了地上,我磨叽了一阵,最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好入乡随俗地弯下了双膝。

一时听得大堂后厢的二堂内有人击磬,那是知府大人已到堂的讯号,就听得一阵慢悠悠的脚步声儿徐徐转来,伴着声儿懒洋洋的笑:“扰了本府的午饭,今儿结案后无论凶手还是人证,统统先拉下去打十大板再说!”

张成明“冤枉啊——”一声尖叫,直把我吓了一跳,错了错身离他远了几厘米,才要抬起脸来去看看这位滥用典刑的知府大人的尊容,便听得堂上众衙役“威——武——”齐喝,倒还真有那么一股令人不得不敬畏低头的压迫感,于是不好再看,将头半垂,听这位知府大人懒洋洋地道了声儿:“升堂。”

第三章知府大人

升堂鼓罢,听得的声音由公案后散散漫漫地飘下:“死者于陈氏的尸首经本衙仵作检验过后认定为他人所杀,因此本府予以立案审理。王班头儿,与本案有关人员可都带来了?”

王班头儿就是刚才的那位衙役头儿,出列行礼道:“回大人,有两名人证已带到,死者于陈氏的丈夫于荣由于案发时未在家中,属下已经派人去找他了,另还有一名房客,此时应该在来府衙的路上了。”

知府大人只“嗯”了一声儿,王班头儿就退回了列队中。接着听见茶杯响了一声,大约是喝了口茶,而后才道:“从左边这个开始,自报家门。”

左边那个是张成明,闻言哆哆嗦嗦地道:“回、回青天大老爷,小生张成明,江南景城外桃花村人氏,因要来于城参加府试,所以暂时租住了于荣家的房子,至今已有十八日,望大老爷明鉴!”

知府大人只懒懒地哼了一声儿:“下一个。”

“我……咳,小民姓周,”我依旧半垂着头,“单名一个天字,江南秀城外荷香村人氏,到虞城谋生过活,租住于荣家房子已有六日。”

秀城荷香村,那是包子大婶的家乡,白天里听她同油条大嫂闲聊时得知的,正好搬过来用在自己的身上,否则若说我就是虞城人,那又何须租住房子,说别的地方我又不大了解,除了虞城就只知道秀城的荷香村这个地名儿了。而若实话实说自己是个乞丐的话,又不好解释为什么现在衣冠整齐,说不定会被勒令着把那捡到的十两银交公,那银子我已花了不少,短时间内根本凑不齐十两,万一再因此获个罪、发个配,我这一次又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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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扯个谎混过去是不行的。

知府大人喉间嗬嗬一笑:“‘周天’?‘周天’,唔,这名儿有意思。”

名儿是本名,虽然我穿了,保留原名儿也算对原来的世界存个念想儿。

“你们两个谁第一个发现了于陈氏的尸体的?”知府大人开始正经儿问案。

“回、回青天大老爷,是、是小生。”张成明哆嗦着答话,真不知道他这几两小胆儿还怎么考功名做大官儿。

“给本府说说经过罢。”知府大人打了个呵欠。

张成明便将经过哆嗦着讲了一遍,同我在于家院子里问他的那几句基本一致。知府大人随手翻了翻公案上的几页纸,慢悠悠地说道:“仵作对于陈氏的验尸结果是:于陈氏死于昨儿夜里寅时至卯时这一段时间。张成明,这段时间内你在做什么?”

张成明吓得伏在地上:“回回回回回大老爷的话话:小生昨夜一直读读读读书至至至丑时,因油灯灯灯的油用用用用完了,这才才才才睡下,请大老爷爷爷明鉴哪!”

知府大人便又道:“周天儿,你呢?”

天字的儿化音从没人叫得这么顺口,就好像我同他有了多少年的交情似的,

“回大人,小民昨晚亥时就已睡下,直至今早辰时。”我不紧不慢地作答。

正说着话,听见有衙役上堂报曰于陈氏的丈夫于荣和另一位房客吴富贵到了,一并带上堂来跪在我和张成明的身旁,各自报过家门后又分别回答了关于昨晚都在做些什么的问题。于荣因给人做短工,在雇主家连夜砌花池子,所以昨晚并未在家,吴富贵则说他昨天喝了酒,早早就睡下了——表面看来,这几个人似乎都没什么问题。

于荣夫妇每晚睡前都会从里面把院门锁上的,我的柴房挨院门较近,所以昨天晚上我清楚地听见于氏锁院门的声音,既然于荣要连夜在雇主家里干活,那就不必给他留门了,如果有突发事件他半夜里回来,那也只好敲门等开。于荣家的院墙有一人半高,东、北、西三面都有邻居的房舍比肩相连,南侧是院门所在,门外正对着大街,就算无人看见,以墙的高度来看,于荣也不大可能能够翻墙入院。因此,犯罪嫌疑人中于荣可以第一个暂时性地排除掉。

既然于荣翻起墙来不是件易事,那么对于外人来说也是一样的不易,而且据我所知,于荣的左邻右舍都养了看家狗,就算有人越墙翻至于荣家的院内,那些狗必然会闻声大吠,除非翻墙的就是他的这几位邻居本人。

因此,恐怕还需要得到于荣家邻居的不在场证明才能将凶嫌范围缩得更小。而且我更倾向于邻居或是房客犯案的可能性,于陈氏水性扬花的性子与于荣不常在家的事实情况注定了这件案子充满了红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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