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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殉葬制度(第2页)

反正朱元璋再生气也打不到他身上。“管不了那么多了,你爷爷我啊要保住自己再说。”

而朱元璋这边看着朱棣的名字快速的由红变黑,气得脸都扭曲了。“不孝子朱棣!!!居然留他老子自己在这上面。去,给咱把燕王叫来,咱和他联络联络感情。”

燕王朱棣:“。。。。。。”

永乐帝干的事情,关我燕王什么事?有本事你去打他呀!

当然,这话他不敢明说,他怕他爹抽他抽得更狠。

许多皇帝纷纷破防了,然后下旨废除人殉制服。

【人殉制服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女性的迫害之一,因为殉葬的大多是女性居多。其实女性的地位不是一开始就这么低的,毋庸置疑,女性的力量确实比不上男性,在耕种劳作上,也是男性为主居多。但女性的力量也不容小觑,许多方面女性也体现出了她们的重要性。因此更早的时候,女性的地位其实比男性地位要高很多,统领者一般都是女性为主。】

“什么?让女人统领男人?那成何体统?”

“妖言惑众妖言惑众啊!这不是天幕,这是妖物!”

一些酸儒就是听不得女性两个字,这好像触及了他们弱小的自尊心。

不过没关系,无人在意他们。

【到了秦汉,女性的地位也是很高的,就拿始皇帝为例。秦始皇在统治期间,为女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律法,主要是为了提高女性的地位和权益,这些律法非常前卫,很有效的保护了女性的利益】

听到唐水以自己为例,始皇帝挑挑眉。

没错,我大秦在生产劳动上没有男女之分,大家都是牛马,都得给我去干活!

【其中最为人道的就是给予了女性在婚姻和财产方面的权益保障,首先,秦法规定女性婚前的财产即使是婚后也拥有所有权;其次,女性拥有土地权和种植的权利,这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是非常少有;再次,女性有离婚并且分配财产的权利,离婚后女性也有自主婚姻权,不受舆论谴责。值得一提的是,在秦朝,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性是非常受欢迎的,这代表这个女子健康、能生。不像明清两代,禁止女性再婚不说,还要立个贞节牌坊道德绑架人家。】

“这有什么奇怪的?难道这些律法后世没有吗?”

“就是就是,原来后世的女娘们过得那么惨吗?”

大秦的女性窃窃私语,不敢相信后世的女子过得都是什么生活呀?虽然某些方面她们过得不如后世,但在这点上他们显然是胜利者。

其他朝代的女性也是极为震惊,秦始皇居然会为女性专门立律法,这还是她们认为的暴君吗?这分明是难得的明君才对啊!

【不仅如此,始皇帝还制定了一条特别针对女性的法律,那就是“夫为寄豭,杀之无罪”,意思就是如果婚姻中男方出轨,妻子有权杀死丈夫并且不被视为犯罪。并且如果丈夫家暴妻子,会被处以耐刑,也就是剃光头发以外身上的所有毛发,这在古代是非常严重的刑罚。这些律法不论是放在现代还是古代都是非常罕见的。】

“什么?杀夫也无罪!?”

一些长期被丈夫家暴的女子眼中蹦出强烈的亮光,恨不得自己是生活在秦朝的女性,这样至少她还有活路。

可一想到不可能,等待她的只有丈夫的拳头,又心灰意冷起来。

大秦的律法让天下所有女子为之一振,如果这样的律法沿用到至今,她们还会害怕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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