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水面被鹅卵石点出涟漪,镜子里的人类耳朵也出现了波动——在药效逐渐的退却下,它变得愈来愈尖、愈来愈长、愈来愈——
最终,成年精灵美丽而修长的尖耳显露出来。
洛莉爱惜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常年在人类世界过活,每天都要喝那种昂贵药水消除非人特征——其他地方都好,唯独她的尖耳朵,每每都仿佛是被什么胶水封住了,就连呼吸都比人类难受一点。
晚上睡觉她都不敢把耳朵放出来——一瓶瓶的药水价格可都是以金币为单位、24小时为生效时间的,她可舍不得浪费钱。
那时的小洛莉与整个森林乱窜的小洛森不同,她其实完全……
顺应着精灵族统一的审美。
喜欢浅淡的发色与眼睛颜色,喜欢安静优雅的场所,喜欢蔬菜与水果,喜欢尖尖的耳朵。
即便长大后迷上了比竖琴更吵闹的摇滚,尝到了比素食更带劲的麻辣香锅……她基础的审美还是改不太过来。
想把栗色的头发染成浅金色。
想试着戴戴浅蓝色的美瞳。
想……打扮打扮自己的尖耳朵。
但就像洛森对她编造的那些“分手炮”“奖学金”,洛莉从未对他提起过这些。
有些东西,太过尖锐,是不能对亲人提起的秘密。
尤其是耳朵。
自己躲在房间里欣赏就好。
“早就想试试耳夹……果然衬得耳朵更好看了!”
耳朵无疑是一个精灵最重要的身体部位,而耳朵的形状颜色,也是精灵观念里,关乎“美丑”的一个重要标准。
耳朵美丽的精灵就是美精灵,耳朵丑陋的精灵的就是丑精灵。
洛莉美滋滋地把那些奇奇怪怪的金属耳夹全部戴上,弄出了地道的“哥特朋克”风后,左转右转对着首饰盒里的小镜子欣赏了十分钟,一如那天她在邮局左转右转欣赏自己的小披肩。
“尖端的弧度太完美了,这根微微凸出来的细长耳骨也太精致了,简直天生丽质嘛,啧啧啧。再戴个耳骨钉试试看……哎,本姑娘怎么这么美呢。”
——“哎,你说,我怎么长得这么帅呢。”
洛森·布朗宁望着会所的镜面墙说:“这么帅,万一那位尊贵的顾客一个不留神爱上我,怎么办?”
他身边,浑身裹在漆黑长袍里的德鲁拉根三世没有开口。
倒是房间里另外一个满脸不爽的陌生男人开了口:“夫人叫你来不是为了——”
“前辈,别害羞嘛。”
洛森扭过头去,状似忐忑羞涩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其实,我是第一次要伺候这么尊贵的顾客,实在有些紧张,想从您这里讨点经验……”
陌生男人的脸上极快滑过一抹得意。
身为有些虚荣的特殊行业工作者,他最喜欢的就是被奉承。
“那你也未免表现得太小家子气,夫人是不会……”
德鲁:“住嘴。”
他之前一直伫在那儿,没开口没动作,如果不是存在感太强,陌生男人还以为那是尊黑漆漆的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