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挺好的。
西安是个好地方,我认识了不少朋友,朋友们也对我都挺好。虽然学校挺糟糕,但是美好的回忆和美好的姑娘们都在我的记忆里。
那个时候我年轻貌美,虽然我没有女朋友,但是我觉得自己得走的远了一些。
不过,毕竟人生苦短。我不能总坐在一个电脑屏幕后面,我要去各种电脑屏幕的后面都坐一坐……要是能找到我喜欢的,我就不走了。
于是我的电脑屏幕换了一张。
这是三年前,我买了一张火车票到了北京去,一头扎进这滚滚红尘最红最专的地方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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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去北京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虽然不复美貌,但是却依旧年轻。以大只正太的身份出现在了各路饭桌上,像是火车一样狂吃狂吃狂吃。
写到这里,我掐指一算,欣慰地发现:在北京,能蹭的饭都已经全部蹭完,无有遗憾,真是太不容易了!
那个时候我住在大兴,每天早上八点钟起床,挤早高峰的四号线地铁,四站路,出门上班。
上午划水看新番,下午码字顺带约一约晚上吃什么。
请客的朋友、有钱的干爹、青梅竹马的妹子和来送装备的敌人,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莫过于如此,我能占了一样,知足了。
至于其他……不好意思,我光顾着吃了。
可惜的是北京冬天太冷,外加没有四十五码的鞋子。我摸了摸裤兜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有火柴可以卖。
于是只好道别那幸福的火光,收拾行李,散尽藏书,挥泪道别那些美貌的姑娘和不如我好看的朋友们,继续走向远方。
吃完饭我就跑,真刺激。
那是两年前。
那时候的我猛然回头,却发现已经看不到出发的地方——我已经走得很远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还在那一片同样的星空之下。
它们的光穿过了几百上千光年的黑暗,洒落在我的肩上,便隐约照亮前方的路。
有的时候我没有选择,有的时候我不愿意停下,只能继续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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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我会想:假如很多年前,我在黑暗的小巷中未曾抬起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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