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沈云归抱着一坛桃花醉,喝得尽兴,对投其所好的宋子溪是越看越满意,“你小子好啊,我喜欢。”
沈东篱拉着沈云归,“父亲,你喝多了!”
“就一坛小小的桃花醉,呃。。。。怎么会醉呢,我还能再来一坛。”
沈云归难得这次喝得尽兴,又觉得桃花醉美味,只觉得肚子里的馋虫都勾出来了,旁边的宋子溪也赶紧上前扶人。
“沈伯父,你确实喝多了,这桃花醉你喜欢,改日我再送些来,莫要贪多才是。”
说完这话,宋子溪看着沈东篱,抿了抿唇道:“伯父住哪间屋子,我送他先回房。”
原本这两日沈云归是住在屏风外头的,可今日醉成这样肯定是不行了,沈东篱指了往日父亲住的屋子。
“麻烦宋公子了。”
宋子溪赶紧摇头,“也是我的过错,没想到伯父如此贪杯,早知道便该带一壶来的。”
他也是想着第一次登门,总不好拿一壶酒显得太过寒酸,但实在没想到沈云归如此海量,大半坛子就喝没了。
将人放到床上,宋子溪理了一下衣裳才走出来,看了眼天色已经昏暗,“今日天色已晚,就不打扰沈姑娘休息了,改日我再来拜访。”
“我送公子。”
沈东篱将人送到门口,然后看着宋子溪,“宋公子说亳州的事情,若是成本不高,其实运去亳州最好。”
“但若是路途遥远,再加上炭火钱,怕是本钱过高,这样的话,倒还不如在亳州建花房,到时候直接便能有新鲜蔬果。”
听到这话,宋子溪略一沉吟,当即便点头,“我回去好好算一算,若是能在亳州建花房当然是再好不过,只是这花房却不是轻易能建的,还得沈姑娘指点。”
“可以,我之前已经写了关于花房的原理及如何扩建,这几日我整理一下,到时候去书铺刊成书册,到时候宋公子一起带去亳州。”
说完这话,沈东篱又补充一句道:“若是实在不行,我也可以跟宋公子去一趟亳州,不过不能太久,最多一个月。”
宋子溪顿时又惊又喜,当即道:“若是如此,那再好不过了!”
将人送走以后,沈东篱关上院门,身后的汀兰就凑上前,声音有些戏谑,“姑娘,你还真要跟宋公子去亳州啊?”
“怎么了?”
沈东篱觉得这是一个能够将她花房推出去的机会,日后只要有人学会了,迟早有一天大秦百姓都能在冬日吃上蔬菜,不好吗?
汀兰看着沈东篱一本正经,倒是显得自己有些龌龊了,当即摇了摇头,“也没什么,只是我觉得宋公子对姑娘的眼神不对。”
“您还记得之前宋老爷见到姑娘的时候,是什么反应吗?要不是当初姑娘突然去了龙城,我就觉得宋老爷想登门提亲的。”
听到这话,沈东篱忍不住伸出食指戳了汀兰的额头一下,“你这一天,脑子里都装的什么东西?”
“快收拾收拾东西,咱们也休息,明日还要去县学。”
汀兰点了点头,便去收拾碗筷,忽然就听到趴在地上的大黄狗忽然叫了起来,“阿黄,你怎么了?没吃饱。。。。。”
话没说完,一道银光在昏黄的落日下刺破树叶,直奔沈东篱的面门而来。
“姑娘小心!”
汀兰手中的碗筷直接甩了出去,剩饭剩菜在空中洒落,直奔黑衣人的脸而去。
沈东篱也赶紧后退几步,下意识地抓起立在墙边的木棍,然后朝着黑衣女子挥舞而去,没想到这才第二日,便又有人来刺杀她。